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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百元钞有错字?要作废?

成语“咬文嚼字”,百度百科是这样释义的:一般将“咬文嚼字”当作“过分地斟酌字句”,看作贬义词,用于讽刺那些专门死抠字眼而不去领会精神实质的人,也讽刺那些讲话时爱卖弄自己学识的人。


继指出居民身份证上存在语文差错之后,《咬文嚼字》主编郝铭鉴近日在该杂志“2015年十大流行语”发布现场又出“大招”,指出在新版的一百元人民币上存在错字,“壹佰圆”的“圆”字系错用。


“我们有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,明确规定人民币的单位是元,辅币是角、分。我们的规范用字就是元。过去用圆是历史造成的,因为过去有银圆,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有法了,在这个情况下,你新发行的人民币怎么能用字不规范呢?你这个圆字从法的角度来看有根据吗?”


网友大都对郝铭鉴主编不卖帐,认为他是“草地里翻蛇吃”,多此一举。


还有网友讥讽他是“孔乙己投胎转世了”,并调侃说“把你觉得错了的都给我吧!”




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讲,郝铭鉴说得对。《中国人民银行法》明确规定,人民币的单位是元,辅币是角、分。但是人民币从发行第一套到第五套都是用“圆”,而不是“元”,这是为了延续性?


一百元人民币上印有“壹佰圆”,由于壹与佰都是繁体字,一些网友误认为圆是元的繁体字,元字应该没有繁体字。


我查了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1672页),元是货币单位,同“圆”,圆有繁体字,即“圓”。人民币上的“圆”字,应该是历史沿用。


从1948年12月1日发行第一套人民币至今60多年,一直是用这个“圆”字,习惯成自然,约定俗成了,如果用“元”大家可能更不习惯。


如按错别字或法定语,更正成“元”,大家反而会感觉到很别扭,会想这字是不是错了?


再说,如果用“元”字,与“壹佰”这两个繁体字搭配,也很不美观。如果追溯历史,用圆的历史很长,有记载从1910年4日,清朝政府颁布了银本位币制则例,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近代货币制度,确立了以“圆”为货币单位,圆、角、分、厘各以十进位的货币制度,一直沿用到现在。


有网友说,新版百元人民币里有错字,会作废吗?从法律的角度来讲,人民币的“圆”字属使用不当,不能作为人民币的货币单位,但就是这个“圆”字从人民币第一套开始就一直用到现在,今年新版百元人民币依然在用。


前面说了,“圆”通“元”,其用法相同,意思一样,人们早已习惯了这个“圆”,而不是那个“元”。“圆”在人民币上用了60多年,并没有影响人民币在我国的法定地位,也没有影响人民币发行流通和信誉,以及人民群众对它的喜爱。所以,笔者认为不会因为“圆”字“使用不当”,就不再延续用下去。


其实《咬文嚼字》的主编郝铭鉴是懂得这个道理的,当然也懂得这种“咬文嚼字”是“过分地斟酌”,但他仍然执着地“咬着”与“嚼着”,道理只有一个:吸人眼球,引起关注!